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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二次)1 基本情况1.1 项目名称: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用石
 

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  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

1.2  标的名称:脱硫用石灰石采购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位于象山港中部南岸的乌沙山西侧,距离西周镇约5km,距离象山县县城15km,距离宁波市约53km。

1.5  项目规模:4×600MW国产超临界压力燃煤发电机组。

1.6  计划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1.7  工程简介: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用于#1—4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投标人供应石灰石,并负责现场送货工作。石灰石一年计划用量约为8万吨,具体供货及结算按照全年实际用量为准,运输方式为船运运到招标方综合码头。

1.8  招标范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约8万吨,按我公司实际过磅数量为准,交货方式为船运,交货地点招标方综合码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所提供的石灰石品质应满足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招标方或具备相关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化验为准)。

2.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自己公司石灰石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50万吨以上)或与年开采量在50万吨以上石灰石矿签有一年以上有效期内供货合同,并提供与石灰石矿山的发票交易证明。

2.4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在国内投标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7投标人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 3月1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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