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2018-02-2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格蜡罐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1058)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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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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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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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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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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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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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蜡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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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45R+S3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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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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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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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到货款90%,质保金10%,支付条件详见合同正文说明以及合同格式文件约定;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6个月;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至煤制油项目施工现场);
质保期: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需提供有效期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资质;
3)需提供3份超限设备现场制造、组装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和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7日至2018年03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上午09:30分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由法人授权委托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派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