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高新区热电#1、2机组锅炉耐磨料修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过程中部分耐磨料存在脱落现象,需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损坏及脱落的耐磨料进行修复。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耐磨料脱落区域的处理、修复等,含材料和施工;各类耐磨料估算使用量:超强耐磨可塑料10t,普通耐磨料40t,保温料14t,硅酸铝纤维毡20m³。
1.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耐火耐磨料材料的生产制作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3项及以上135MW机组等级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耐火耐磨料施工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
2.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耐磨材料的生产厂家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25日9:00起至2018年3月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