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项目5-6#机组LOT4E HL-T67项目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福建省 宁德市 福鼎市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机械、设备类 其他专用机械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2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7: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宁德项目5-6号机组:两台百万千瓦级的压水堆核电站机组,称为宁德二期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
1.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宁德项目5-6号机组HL-T67流致振动台架改造项目所需空气压缩机,其中包括一套喷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与相应后处理装置,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附件、电气和仪表控制设备,安装与调试必要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现场服务与文件。
1.3资金来源
项目总承包费用。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倒算)投标人应具备处理气量在80m³/min及以上,以及在上述排气量情况下最高排气压力(绝压)在0.7MPa及以上喷油螺杆压缩机组的供货业绩。
5)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6)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8)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倒算)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9)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10)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倒算)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无不良记录;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投标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或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资格条件中的3、4条提供证明资料。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