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太热电厂(2×300MW机组)化学废水回收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乌斯太热电厂(2×300MW机组)化学废水回收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人为***乌斯太热电厂,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斯太热电厂(2×300MW机组)化学废水回收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
3、招标内容:本次化学废水回收项目系统布置在原有化学水处理系统的西南侧呈L型,南侧(长48米、宽21米)、西侧(长30米、宽21米);化学废水回收项目的设计、制造、供货、施工、安装及竣工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维护的培训及性能试验要求,为EPC总承包方式;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上一年度总资产须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2亿元人民币。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项目经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无重大技术和质量失误;
6、投标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盟外企业需办理外进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联系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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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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