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心精脱硫剂招标-2018年3月中新能化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一、项目简介:
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46万吨/年聚丙烯。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精脱硫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甲醇精脱硫反应器三台设备共计最大可装填精脱硫剂体积120m3,招标范围应包含精脱硫剂本体、相关技术服务、相关技术资料等。要求精脱硫剂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书中要求。
本项目交货期:详见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中国国内设有分公司的企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其总公司应具备上述资格和能力,并需提供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应具有加工、制造精脱硫剂的能力和资质,并能提供满足业主要求的精脱硫剂产品,其中国外精脱硫剂厂商应提供原产地精脱硫剂产品。且投标人加工、制造的精脱硫剂运行温度在30℃以下,规模在6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甲醇装置或等量的合成氨等装置中有1家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供货合同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中国国内设有分公司的企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其总公司应具备上述资格和能力,并需提供相关证明,且同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只能以一个身份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所售类似产品中,未发生因精脱硫剂安全、质量引起的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投标人未因产品性能、供货周期、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投标人产品曾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及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