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5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出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天然气管道1条,起于已建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江瑶阀室,止于象山县境内新建象山末站,线路长度约32km;配套建设桥头胡阀室、大佳何阀室2座,象山末站1座,扩建江瑶阀室1座,建设地址位于宁波地区宁海县及象山县,计划于2018年建成。
2.2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止,含试运行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② 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③业绩要求:完成过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批文复印件)。
④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行贿受贿记录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