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工业盐、化工品) 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工业盐、化工品),已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工业盐、化工品)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标段。(采购范围、数量及交货期,以询价文件为准)
2.2.1一标段:工业盐
招标范围: 工业盐 60吨(具体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2二标段:化工品
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类别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消耗性物质 |
化工品 |
氧气 |
瓶 |
1500 |
|
2 |
消耗性物质 |
化工品 |
乙炔 |
瓶 |
800 |
|
3 |
消耗性物质 |
化工品 |
二氧化碳 |
瓶 |
50 |
|
4 |
消耗性物质 |
化工品 |
氩气 |
瓶 |
30 |
|
5 |
消耗性物质 |
化工品 |
氮气 |
瓶 |
3 |
(具体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具体依据合同约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标段均为此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物资或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5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3月 5 日至2018年3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许可证、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请在标题中注明项目、标段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不予报名)。
4.2报名表填写要求(如不按此要求填写报名表,将不予以报名):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