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由元宝山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06]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计划投资额:约150万元。
建设内容:古山新苑小区范围内的给水管道、管道井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 期:与施工同步。
工程质量:通过国家及当地供水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任职条件,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监理工程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总监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逐份装订并加盖鲜章:
①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书。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③现场监理机构总监及全部组成人员(包括:土建、电气、暖通等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4.2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每工作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
4.3提交报名材料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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