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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本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恰发改字[2017]2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一、招标条件

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恰发改字[2017]2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融资贷款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总投资额约2680万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KZZB-2018058

2.建设

3.建筑规模:三标段: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3#住宅楼,建筑面积2844.40㎡

四标段:对一至三标段施工进行监理

4.结构类型:框架-抗震结构 层数: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5.计划工期:三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7月08日总工期90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二次招标共分为个标段。三标段为施工标,四标段为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监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注明:无不良纪录和业绩,信誉好的企业,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0307日10时到20180311日19时。

2.报名地点:在报名。

3.联 系 人:薛玉瑶 15809081665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0312日至20180316日,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9: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六、其他说明

1、施工标开标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人员)、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并附项目班子成员表,外地企业的进疆备案册,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社保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有效期一个月)、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二个月),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2、监理标开标时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地企业的进疆备案册、人员配备(拟派总监、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水暖工程师、现场监理员)职称证、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社保证明(有效期一个月)、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二个月),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七、计划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八、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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