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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改委以喀发改农经【2018】14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

1招标条件

本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改委以喀发改农经【2018】14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材料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巴楚县色力布亚镇。

建设内容为:老水厂新建管理站房1座(95平方米),援建水厂新建管理站房(95平方米)、房(32.5平方米)各1座、配套1.0t1套;铺设PE管道305.603公里(其中0.8Mpa管道55.207公里、0.6Mpa管道250.398公里),新建闸阀井310座,交叉建筑物239处,水表井3246座,入户10601户,配套安防监控设备和自动化监测设备各2套。工程供水总人口52786人,日供水规模为8398.32立方米。

2.2标段划分:本次共分4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材料采购1个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和监理1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水厂建筑工程、管网土建及安装;

施工第二标段:自动化检测、安防监控及安装工程;

施工第三标段:管材采购;

监理第四标段:监理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8年4月6日至2018年10月20日,总工期198天。

2.4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第二、三、四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凡拟参加本次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管材生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所供产品已被(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新华节水认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及以上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四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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