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红旗电站、观音岩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观音岩电站:水库为大(2) 型,工程等别为II等,大坝、溢洪道和底孔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2级,拦河坝为双圆心变截面圆弧拱的双曲拱坝,坝顶高程601.9m,起拱高程522.00m,最大坝高82.1m,坝顶厚5.0m,坝底厚14.4m,顶拱中心弧长135.96m。拱冠最大倒悬度0.264。坝项上下游侧设栏杆,栏杆高1.2m;红旗电站:水库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库枢纽由挡水建筑物为150#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82.1m,坝顶高程为513.50 m,坝顶弧长115.3m,坝顶宽3.0 m,坝底宽8.0 m,起拱高程为462.00 m,下设混凝土垫座,垫座宽宽12 m,厚5m,电站总装机4X400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7428kW·h。
2.2建设地点:镇远县及施秉县境内。
2.3计划工期:6个月(红旗电站、观音岩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各3个月工期,各大坝安全鉴定分期进行)。
2.4项目投资:1700000.00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红旗电站、观音岩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能力复核、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复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提交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及相关图纸、附件等资料,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协调有关单位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其他资质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部水建管水建管【2003】472号文件规定的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 (2)项目投资:170万元(红旗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费为80万元、观音岩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费为90万元)。 (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4)本招标项目由州开投复【2018】6号批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3月08日至2018年03月14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