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铁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5000m3/d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深州市行政审批局以 深审(投资审)字(2017)第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深州市经济开发区北部,北环路与纵三大街交叉口西侧。
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30000m3/d,一期处理规模为5000m3/d,本招标范围为一期5000m3/d工程(以下描述均针对一期工程)。
污水处理厂工艺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进行设计,污水处理工艺路线为:水解酸化+速分生物处理+过滤工艺;污泥处理工艺路线为:污泥经过浓缩、调理、机械深度脱水等环节,泥饼考虑填埋处理。水厂占地面积1.37公顷,约20亩,征地由招标人一次性完成。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工艺建、构筑物及附属用房、工艺设备及配套管线、电气设施及自控、采暖、通风、厂区道路、绿化及给排水等。
工程地点:深州市经济开发区北部,北环路与纵三大街交叉口西侧。
招标内容: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铁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5000m3/d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
预计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包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8)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经查询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3月19日下午17:00时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无须再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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