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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示范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绿化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新兴产业示范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绿化工程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计划局以廊安计核字[2011]2号文核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兴产业示范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绿化工程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计划局以廊安计核字[2011]2号文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新兴产业示范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万立方米/日,厂区总占地面积48381平米,总建筑面积10778平米,绿化面积25299平米,绿化率52.29%。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铺装、回用水管及喷灌、绿化、园林小品、全部施工内容1年的维养管理等招标文件(含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建设地点为:新兴产业示范区,横四路以南,纵三路以东;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总工期111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标段招标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不允许担任本工程以外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可就本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3月14 日上午8:30至2018年3 月 20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4日09 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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