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机组脱硫吸收区系统和脱硫辅助区系统(包含外二、外三共4台机组)、脱硝系统(尿素部分)及超净排放系统三大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含石灰石采购、含石膏及脱硫污泥处置、不含尿素采购)。包括保证环保系统及设备的正常、安全、稳定、经济的运行,以及相关系统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详见“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近五年内具有2个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类似业绩。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2)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4)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5)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6)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含通报批评]、罚款、取消中标资格、责令停产或停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以及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59时至2018年3月2117时,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31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9 时30分,地点为上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 7.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chin-bid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