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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江苏大丰(H7)2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龙源江苏大丰(H7)2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1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
  龙源江苏大丰(H7)2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1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产品的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无。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塔筒I 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2、投标人近5年内累计1.5MW塔筒供货业绩不少于600套,或通过风机厂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且具有海上项目塔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交货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2016年营业额须大于2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

塔筒II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2、投标人近5年内累计1.5MW塔筒供货业绩不少于600套,或通过风机厂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且具有海上项目塔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交货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2016年营业额须大于2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本设备为2500K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含涂装,不含法兰,但包含到买方指定法兰制造厂提货)、升降机及塔筒内饰件(爬梯、平台、支撑、安全钢索、电器部件、塔筒内部照明系统电缆和符合发包方要求的LED冷光型灯具、紧固件等塔筒内部件)等的生产\采购及安装,并运输至风场机位。详见风机设备厂家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的制作、装配及防腐技术要求。包1:40套;包2:40套。同一单位最多中标一个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4日 09:00整到 2018年03月22日 16:00整(北京时间 )。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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