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日照市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建设项目自临沂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处DN800热力主管道接出,沿临沂路向北敷设至山海二路。主管径为DN00,供热能力为90.3万m2,供热介质为高温水。
规模:300MW以上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日照市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保温管采购:招标范围为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预制聚乙烯外套保温管,DN200-DN500,总计12568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日照市高新区北区供热管道工程保温管采购的投标人: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外购合作钢管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合作钢管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要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约1日至今)DN500(根据招标情况调整)及以上供热管道供货业绩5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14日8:30起至2018年3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14日8:30起至2018年3月1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