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见下表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发电副产品销售承包项目,投标人负责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60MW燃煤机组、二期1*1000MW燃煤机组(预计2018年10月份投产,以实际投产时间为准)粉煤灰、脱硫石膏的转运和销售承包,一期2*660MW燃煤机组湿排炉渣的转运和销售承包。
序号 |
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预计产量 (万吨) |
招标控制价 (元/吨) |
1 |
CHDTDZ059/16-QT-0401 |
粉煤灰粗灰 |
3000 |
2018.5.1-2019.4.30 |
45 |
45 |
2 |
CHDTDZ059/16-QT-0402 |
粉煤灰细灰 |
2800 |
2018.5.1-2019.4.30 |
15 |
72 |
3 |
CHDTDZ059/16-QT-0403 |
脱硫石膏 |
2000 |
2018.5.1-2019.4.30 |
15 |
58.5 |
4 |
CHDTDZ059/16-QT-0404 |
湿炉渣 |
500 |
2018.4.1-2019.4.30 |
13 |
5.5 |
上述预计产量供参考,本次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标段投标人的年使用量不得低于上述预计年产量,粉煤灰粗灰、湿炉渣标段投标人的年使用量不得低于上述预计年产量的40%。投标人的年使用量通过投标人自行预估的年度使用量结合以往的合同业绩来来判定,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粉煤灰粗灰、粉煤灰细灰标段投标人不得兼投,否则该投标人这两个标段的投标均视为无效。
低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项目概况:
芜湖市是全国陆上交通的重要节点,随着芜湖长江公铁两用大桥于2000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芜湖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凸现,形成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体系,成为南北沟通、东西纵横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电厂坐落在芜湖市三山区,厂址东北距芜湖市约23km,东南面距芜铜铁路约12.5km,厂址距峨桥火车站17km,东面距芜铜公路约6km,东北距黄花垅村约2.3km,南距小江1.5km,电厂的进厂道路接自芜铜公路,从厂区的东南围墙进厂,厂址的西北面是长江,南面是小江,小江与长江相通,长江可通行大型船只,小江可通行小型船只,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七、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自筹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投标,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单位具有使用、经营相应货物的业绩或能力(要求提供承包方2016年、2017年完成的相似业绩、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复印件和销售增值税发票,仅认可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企业合同和发票)。
(3)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2016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如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和银行资信复印件)。
(6)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企业参加投标申请。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请投标单位务必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20日16: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