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贞丰龙场一期30MWp光伏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1、项目概况
贞丰县龙场一期30MWp林业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p,总共安装109440串组件,组串逆变器经1600kV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每1.6MW逆变器-箱变出线组成一个联合单元,联合后由35kV输电线路输送至110kV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送入系统。
2、招标内容
投标人应供给各组串逆变器-箱变高压侧之间连接:组串逆变器至汇流箱、汇流箱至箱变低压侧、箱变高压侧地埋集电线路进 110kV升压站用的动力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只允许取上公差+1%。对于安装施工后长度在100米以上完好无损的电缆,投标方应按原价收回。
供货范围详见电力电缆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5.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