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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宾馆酒店、商业服务配套楼及附属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沽源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宾馆酒店、商业服务配套楼及附属工程已由沽源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批准建设,核准文号:沽发改核字【2016】05
本沽源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宾馆酒店、商业服务配套楼及附属工程已由沽源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批准建设,核准文号:沽发改核字【2016】05号,并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沽源县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ZJAZB-2018-38/1
工程名称:沽源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宾馆酒店、商业服务配套楼及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滦河路南侧、新城南街西侧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三期项目核准总投资:16000万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 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 30日。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打印页,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在冀备案人员。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身份认证锁或IC卡网上在线报名(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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