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青龙满族自治县示范性高中建设--桥梁工程施工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招标核字【2010】第47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人行天桥、1号跨河桥、2号跨河桥。人行天桥平面为异性,包括五座桥和三座梯道,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全桥总面积为2860.4平方米,东西向最远两端(3号梯脚到东桥)全长约236m。1号、2号跨河桥,桥梁全长均为18.2m,桥面全宽12.3米,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工程总造价1443.2283万元。
2.3建设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拉马沟村;
2.4合同概算价:1443.2283万元;
2.5计划工期:204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03月19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2018年03月23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 09日上午9:00整,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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