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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北辰街(华安路-康安路)工程施工(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大审审批【2018】00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
1.招标条件
本  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大审审批【2018】000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大厂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排水工程其主要内容为:道路改造总长约10589.73m,新建污水管道约9456m(含地块支管及截污管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
2.3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大安东街(荣昌路-康安路)、二标段:永安路(大安东街-北宁街)、三标段:康安路(大安东街-北辰街)、四标段:北辰街(华安路-康安路)、五标段:大安西街(团结路-荣昌路)、六标段:华安路(三干渠桥-北宁街)。
备注:本公告涉及标段为:四标段:北辰街(华安路-康安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四标段:北辰街(华安路-康安路)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大安西街(团结路-荣昌路)、六标段:华安路(三干渠桥-北宁街)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3月20日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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