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北疆海水预处理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投咨询)
对国投北疆海水预处理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货物
交货地点: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采购物资的数量、交货时间等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卖方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后,十日内到货。
项目概况及规模:天津北疆发电厂位于天津市汉沽区南部沿渤海区域,天津北疆发电厂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编号:0645-18ZB0135/01
2. 标段名称:国投北疆海水预处理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3. 招标范围:
主要技术规格:饮用水使用,无色至黄褐色液体,氧化铝的质量分数≥10%;密度≥1.12;盐基度40%-90%;pH(10g/L水溶液)3.5-5.0;满足GB 15892-2009国标要求
供货总量:2000吨(暂定量,最终按实际需求定)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3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
(1)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水处理或至少2个10万吨/日及以上自来水厂液态聚合氯化铝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有对应本次投标药剂的省级及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2)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水处理或至少2个10万吨/日及以上自来水厂液态聚合氯化铝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对应本次投标药剂的省级及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03-20 15:00——2018-03-27 15: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网站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