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1、2机组脱硝在线CEMS监测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对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1、2机组脱硝在线CEMS监测系统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
二、招标内容: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1、2机组脱硝在线CEMS监测系统改造招标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1 |
CHDTDZ125/17-SG-0101 |
#1、2机组脱硝在线CEMS监测系统改造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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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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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概况:投标人负责采购8套具有国家环保认证的安全、可靠的CEMS设备,拆除招标方#1、2机组锅炉脱硝出、入口共8套CEMS设备,重新通过测量手段选取具有代表性监测点位开孔(包括参比孔),对原点位进行封堵,并对封堵区域(监测孔1.5米范围)和新开孔区域(取样孔和参比孔1.5米范围)做烟道防腐处理,在15天内完成新采购8套脱硝CEMS的安装,包括取样探头的安装、温压流一体机的安装、分析仪表的安装、取样管线及电缆的敷设、分析仪表控制柜的安装、4套数采仪的安装、工控机的安装及8套设备的整体调试,最终达到:4套脱硝出口CEMS环保参数通过4套数采仪无线通讯可上传到环保部门,8套脱硝CEMS环保参数正确显示到招标方指定的DCS系统中,并且为保证8套CEMS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在#1、2机组脱硝CEMS小室提供安装大功率冷暖空调机(要求室外机安装在脱硝区域外),最终由投标方联系陕西省环境监测站做比对验收监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取得陕西省环保部门对8套CEMS 系统合格的验收证明(否则招标方不予支付投标方任何费用)。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将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一项不满足者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并提供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适应本项目的施工资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上述资质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合同的时候必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
4.业绩要求: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所提供的CEMS设备应具有4台600MW级及以上超低排放机组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且投标时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所附资料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和主要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及“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用户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明资料。
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六、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0日--2018年03月26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03月20日--2018年03月26日17:00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