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平泉市车驾管服务中心项目已由平泉市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25号、平招核准[2018]003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泉市平泉镇四合园村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35.14平方米及绿化、道路、停车场和广场硬化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或以上级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11日14时30分期间访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并同时登陆“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陆”-“投标方登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文件。
5.2首次登陆需先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平台要求)。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文件费用由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下载文件事宜,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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