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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邢人防字(2017)3号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1.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邢人防字(2017)3号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清审投资招〖2017〗           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清河县青阳新区滨河西路东侧、赣江街南侧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下载相关资料,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8 年 03 月 22日至 2018 年 03 月 29 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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