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输电(7)批 武汉太山寺220KV变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2018年输电(7)批 武汉太山寺220KV变电站工程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2014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影响工程进度的(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0、如制造公司(厂)不直接对湖北市场销售的产品可委托代理商投标,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包(或子包)投标。
11、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应在电网内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消防系统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该产品制造商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的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 3 月22日起至2018年 3 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前(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用:见附件。
五、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
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 4月12日下午14:00——16:0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13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开标时间为2018年 4月13日上午九时整。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上。投标保证金额为:见附件。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相关标段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联系人联系(注意:为了加快澄清进程,请投标人在发送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给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