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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等区分公司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洲等区分公司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洲等区分公司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
  新洲等区分公司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洲等区分公司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所属新洲、青山、水果湖、江岸、武昌区公司业务范围内的营业厅。
2、规模:项目总金额预计45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小于5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到招标人实际项目较分散、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较小的特点;同时,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不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授予实际项目、不承诺协议期内授予的项目合同总金额等条件。
3、合同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或项目实施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45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4、招标范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所属新洲、青山、水果湖、江岸、武昌区公司业务范围内,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的、单项工程发包施工合同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营业厅装修改造建设项目 (包括室内改造、室外门头、室外改造、营业厅后台装修改造等),以及以上工程的配套安装工程等项目的施工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其他:中标单位除需按照要求完成中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还需承担部分小型项目的查勘、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招标人不需另行为此支付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近三个月);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须具备一项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发生亏损;
3.6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5年3月23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近三个月);
3.8其他要求: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近三个月)。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招标人授权代表于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17时 00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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