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墨玉县西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和发改【2018】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建临时水源取水口1处,新建地表水总水厂1处(预处理厂房1座、净水处理主厂房1座、2500立方米清水池2座、综合办公楼573平方米),铺设输、配水管网总长110.06公里(PE100-0.8MPa管道9.9公里,管径Ф160-Ф355毫米。PE100-1.0MPa管道31公里,管径Ф160-Ф355毫米。球墨铸铁C30管道56.56公里,管径DN350-DN600;球墨铸铁C25管道12.6公里,管径DN700-DN800;各类闸阀井197座,穿越各类交叉建筑物663处,其中穿越南疆铁路2次、国道2处、省道2处、县道3处。柏油路129处、土路146处、桥涵355处、渠道17处、管道4处、光缆3处;配套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1套及各分水厂安防设施;新建四乡管理分站管理站房4处,800平方米。)
一期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其中:三个土建施工及管道安装标段,二个管材标段,一个设备采购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资格
(1)施工标段: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设备标段;投标人须为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本项目所需水处理及配套设备、阀件及配套设备的生产企业并接受联合体投标。水处理设备需是主工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阀件设备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
(3)管材标段:投标人所供本项目的管材(件)等需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监理标段: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5)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除设备标段之外)及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15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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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名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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