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招标编号 |
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华电章丘2×400MW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CHDTDZ013/17-SG-0102 |
四、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3900号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厂区西侧
3、项目概况: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3900号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厂区西侧,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400MW级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该项目已完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立项决策,已取得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已完成项目可研收口,并取得电规总院审查意见,已取得集团公司开工批复。本期项目动态投资为252122万元,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按70%∶30%的比例出资建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住建部或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火电)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及以上。
1.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独立主持完成至少1项国内600MW级及以上容量火电或国内9F级及以上燃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服务业绩。
1.4.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五个自然年内至少具有2台套国内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已投运)(单纯工程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业绩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投标人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评价。如招标方调查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废除投标资格。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30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3日 - 2018年3月30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