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保定市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18】8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市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工程勘察
2.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主城区建成区范围,东至东三环(局部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南二环、西至西二环、北至北三环、不包括高新区。
2.3项目规模:保定市主城区建成区范围,东至东三环(局部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南二环、西至西二环、北至北三环、不包括高新区。总面积约169.7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府河流域、清水河流域、候河流域、一亩泉河流域、护城河流域、环堤河流域、黄花沟流域共七个流域的提升改造,涉及流域内27条道路和沿路排污口的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的破除及恢复工程。新建d800~d2000mm雨水管道20390米,新建DN400~DN500mm污水管道24964米,破除并恢复现状道路12859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5500.19万元
勘察单价:200元/米 总价: 41万元,勘察进尺暂按2050米考虑,最终以财政审计的数量为准。。
2.4本次招标范围:
南二环(东三环至工业大街段),涉及雨污水管道长约10公里(此范围内原有地基资料显示地下沙层较浅,有流沙层)工程勘察,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勘察服务期限:1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09:00至2018年3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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