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马鞍梁灰场二次增加库容工程招标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1 |
CHDTDZ125/17-SG-0202 |
马鞍梁灰场二次增加库容工程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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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 工程名称: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陕西华电榆横煤电一期2×600MW级机组工程马鞍梁灰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西南的横山县白界乡马鞍梁村附近,马鞍梁灰场东距厂区约3km,东距榆林市约40km,南与无定河相望,西北与榆林市榆阳区接壤,榆(林)靖(边)高速公路在其北约5km处通过;马鞍梁灰场附近省、市、县、乡级道路纵横交错,公路交通方便。
马鞍梁灰场位于厂区正西方向约3.5km处。灰场范围内基本为固定~半固定新月型沙丘,地表波状起伏但高差不大,地面高程范围约为1066.3~1097.4m,分布有沙蒿和沙柳,灰场汇水面积较小。场地及附近无下部采空分布,无居民居住。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将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一项不满足者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已完工业绩至少两项,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所附资料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和主要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已完工证明资料(竣工报告,或完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工程移交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资料)。
6.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6 日--2018年4月 2 日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26 日--2018年4月 2 日17 时整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