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丰发改审批[2016]77号、核准号:2016-037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除部分专款外其余为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发区小学、幼儿园室外管网及运动场看台施工监理招标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看台543.29平方米(运动场、管网参照图纸)
2.5监理周期:自施工准备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履行本合同;
3.3 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
3.4 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须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6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3月27 日至2018年4 月 2 日17时00分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3 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办理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等相关事宜,因未能及时报名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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