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EPC模式(第二标段)已经由叶发改【2018】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EPC模式(第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228.7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依力克其乡阿孜干(4)村和巴什拉依喀(7)村、加依提勒克乡库兰其艾日克(20)村、江格勒斯乡吐格曼恰喀(6)村、巴仁乡阿拉萨依干(10)村、乌吉热克乡巴什硝尔艾日克(3)村和墩霍依拉(17)村、伯西热克乡坎特伊其(3)村 2.工程规模:新建太阳能光伏电站11座,装机容量4.305MW,包含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并网接入条件、场区道路、排水、围栏等)、场地平整、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质保期内维护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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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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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X2018032617490010205002 |
叶城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EPC模式(第二标段)监理 |
新建太阳能光伏电站11座,装机容量4.305MW,包含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并网接入条件、场区道路、排水、围栏等)、场地平整、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质保期内维护等。出具国家认可的光伏电站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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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电力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时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证、外省监理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可为原件或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一致。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3月26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3月30日 19时30分 |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3月31日至2018年04月0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