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峡门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已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委托新疆同孚招投标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峡门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社会资本。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峡门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XJTF(GK)2018ZF35
三、授权主体: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乌鲁木市米东区水务局
五、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需求:
本项目新建净水厂1座,日处理规模规模3.0万m3/d。新建水源输水管道工程沿现状铁厂沟景区道路边侧敷设,管道长度约6km,管道直径为DN600,输水管道最大输水量按3.3万m3/d。输水管道上游新建缓水沉砂池1座,有效容积1.2万m3。
本项目总投资为14762.16万元(估算),其中工程费用为10752.88万元,其他费用为2370.98万元,预备费为1312.39万元,建设期利息247.58万元(来自项目财务测算),铺底流动资金78.33万元。
中标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亿元,企业负债率不高于70%。
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具有类似本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申请人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5、市场声誉
(1)申请人守法经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申请人境内外业绩良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名。
九、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同孚招投标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身份投标人携带)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同孚招投标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六副共六七份,同时附U盘一个)送至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11点,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时间(开标)为北京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11点。
资格预审
十一、其他: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十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cn/index.jsp及/tzxj/zbgg.htm)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十三、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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