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数据平台项目(以下简称“风电平台”)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创新设备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新能源发电设备可靠性与发电性能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国华电下属15个区域公司已经进行了风电平台的初步实施,建立了“集团-区域-风场”三级诊断应用体系,初步实现了接入平台区域内的风电机组的远程诊断。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规定,组织开展本次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数据平台项目所需设备及配套软件。中国华电下属的蒙西、新疆、宁夏、国际蒙东、福新蒙东、黑龙江、山西、陕西、河北、江苏、云南、福建、辽宁、湖北、甘肃等15个区域新能源公司及各区域管理的风电场开展风电数据平台项目的货物采购。
三、设备交货时间:后续设备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资金来源: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编号:CHDTDZ026/17-QT-1701
七、招标标段名称:风电数据平台项目货物采购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其自身满足以下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投标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单位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需具有软件企业资质,同时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
5、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咨询能力、实施能力,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且不限于ISO9001等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业绩与技术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有华电集团系统内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和实施成功案例。
b)有针对不同数据传输协议的数据接口编写、集成能力。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转包。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 年4月3日 16点整;
2、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