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名称: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托采购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文件。
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审核,否则不予报名):
1、响应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响应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且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必须提供近3年火力发电厂招标产品至少3个业绩(1.指供热管托采购项目采用性能优越、质量可靠的运行业绩。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用户提供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申请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5、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申请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有效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生产制造厂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以上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5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3: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出售方式:现金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二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二天下午16:00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开具截止时间:开标前二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必须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我公司财务办公室307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规定日期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者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五、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13:00开始。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13:30整
3、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13:30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