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业务印制品,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分项报价表;
1.2 招标内容:采购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18年度业务印刷品制作,印刷品名称包含但不限于海报、单页、折页、吊旗、展架、业务单册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和分项报价表;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9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划分为3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 |
份额占比 |
预估金额(不含税)人民币 |
份额一 |
45% |
85.5万 |
份额二 |
30% |
57万 |
份额三 |
25% |
47.5万 |
1.4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止。以上预算金额为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5 到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后2个日历日内到货,且送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具体采购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6 交货地点:宁夏电信各地市分公司指定地点,覆盖全区23个县级行政区域电信公司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样品: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不得带本单位logo或其他可分辨标识。本项目样品不退还。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办公楼1楼会议室。
序号 |
样品规格 |
工艺/纸张/材质 |
1 |
32K单页(140mm×210mm) |
双面四色印刷,刀切成品/128g铜版纸 |
2 |
三折页(95mm×210mm(成品)285mm×210mm(展开)) |
双面四色印刷,刀切成品,折页/128g铜版纸 |
1.8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政府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4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并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结算依据包括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认可。)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注: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将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