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秦山核电Q2-OT307、Q2-OT213、QF-OT104、QF-OT204大修期间海水闸板操作和鼓网池清淤项目
2.3招标范围:秦山核电二厂Q2-OT307、Q2-OT213和方家山QF-OT104、QF-OT204等四次大修期间:PX泵房CRF和SEC水闸板的关闭和打开操作、闸板本体清淤工作,闸板存放槽排水清淤工作,CRF和SEC系统鼓网和相关设备检修前对CRF和SEC鼓网中轴平台、鼓网坑、鼓网以及SEC进水管沟排水清淤工作,闸门前暗渠和格栅的清理工作,排水期间24小时值班以及处理本项目相关紧急缺陷等。
2.5服务期:各机组停堆换料大修期间,Q2-OT307大修41日历天;Q2-OT213大修47日历天;QF-OT104大修33日历天;QF-OT204大修3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4月26日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三次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三次及以上类似项目现场工作经验。
(5)投标人资质:具备至少四名持有“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具备至少六名持有“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