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本次招标包括5个标段,具备投标资质的单位根据各自要求,可以自行选择参与各标段的投标。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对现场情况的了解可咨询具体联系人。具体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金额(元) |
1 |
CHDTDZ002/17-CL-0201 |
一级灰销售 |
2018年4月26月-2019年4月25日一级灰销售,预估一级灰3万吨。 |
910 |
2 |
CHDTDZ002/17-CL-0202 |
二级灰销售 |
2018年4月26月-2019年4月25日二级灰销售,预估二级灰21万吨。 |
2950 |
3 |
CHDTDZ002/17-CL-0203 |
粗灰销售 |
2018年4月26月-2019年4月25日粗灰销售,预估粗灰26万吨,投标人为水泥生产企业。 |
2710 |
4 |
CHDTDZ002/17-CL-0204 |
湿灰 |
2018年4月26月-2019年4月25日湿灰销售,预估湿灰4万吨。 |
300 |
5 |
CHDTDZ002/17-CL-0205 |
炉渣销售 |
2018年4月26月-2019年4月25日炉渣销售,预估炉渣12万吨。 |
900 |
以上招标量仅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各等级粉煤灰、炉渣,并负责运输,保证灰、渣及时外运外销并不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 项目概况
1、名称:粉煤灰和炉渣销售项目。
2、装机规模为:一期2×330MW、二期2×680MW燃煤机组。粉煤灰综合利用配套设备和设施有:2×60t/h粉煤灰分选生产线、2×2.5万吨粉煤灰储库。
3、一级灰、二级灰、粗灰均为原粉煤灰经分选生产线进行深加工而成。机组产生的炉渣均为湿渣,粉煤灰供过于求时段粉煤灰经机械搅拌调湿产生湿灰,湿渣和湿灰均由招标人自有车辆转运至灰场临时中转存储。粉煤灰、炉渣的外销装车和计量均由招标人负责。销售结算采用预付款后提货方式。
4、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黄石大道639号。
5、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五、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销售途径、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2个及以上自销证明材料;如对外销售,则需提供近3年2个及以上对外合作协议证明材料或储存能力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要求附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本项目不得提供虚假资质及业绩内容,若经审查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用于各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招标人发电生产产生灰渣的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招标人所在地环保要求。炉渣销售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炉渣堆放储存场地。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所承包的项目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9至4月4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29至4月4日17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