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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18-03-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2018】13号批准建设,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
1.招标条件
 本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2018】13号批准建设,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18】06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邯郸市冀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冀南新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建设2个垃圾压缩转运站
2.3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采用EPC模式发包,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申请报告和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等工程内容。
2.7 总投资:6410万元(2个垃圾压缩转运站估算价682.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3.1.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8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含)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3月30日8:30至2018年4月3日17:30 (北京时间)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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