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2018年一季度仪控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规划建设4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4台机组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基点,首台机组已于2010年4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一期工程1号机组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11月21日正式开工。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2号机组于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营。
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2018年一季度仪控专业备件,详细采购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申请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3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