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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电力照明工程监理

   日期:2018-03-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电力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新区发展
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电力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新管发改文[2012]36号批准建设,并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7]第260号同意批复延期,由唐山市曹妃甸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招[2012]30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电力照明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电力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曹妃甸临港商务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二期部分道路新建路灯、新建10KV箱式变电站、新建开关计量架构一座及高压电缆铺设等;具体道路包括南一路、南二路(南一道-西通路)、南三路(南一道-南三道)、南二道(南二路-南一路)、南三道、南四道。
2.4本工程监理最高限价:7.383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监理期限: 自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满;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黑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30日8:30至2018年4月8日17:3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三交易厅(3020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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