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溧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溧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7]1307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江苏发电有限公司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20%。本工程已具备GIS配电装置招标工作条件,通过招标择优选定设备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电厂路8号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2×100MW级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12个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及附属设备
2.6 设备(标段)数量:1套。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及附属设备额定电压:220kV、额定电流:2000A、额定开断电流:50kA、额定关合电流:125kA.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电厂路8号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暂定2018年1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近三年(2015-2017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1.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1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3.2.1.2供货业绩: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50台同等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同类的GIS的供货业绩。
3.2.1.3运行业绩: 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15台同等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同类设备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
3.2.1.4检测鉴定报告: 具有满足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31日9时至2018年4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