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建设规模:太原第二热电厂总装机容量1260MW,共有4个煤场,其中2个封闭煤场,长宽均为220*40米,最大储煤量均为10万吨;1个露天煤场,长宽为270*45米,最大储煤量20万吨;1个厂外露天备用煤场,长宽为320*96米,最大储煤量25万吨。各煤场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煤位的合理调整,每日煤场吞吐量为5000-10000吨。
1.2计划工期:1年,自2018年6月1日开始到2019年5月31日结束。
1.3工程简介:本招标项目为太原第二热电厂煤场燃料管理及二次倒运项目,项目业主为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总装机容量1260MW,年耗煤量约360万吨,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厂内有2个封闭煤场,1个露天煤场,1个厂外露天备用煤场,最大储煤量共计65万吨,二次运输年计划运输量35万吨,往返运输距离约4.5公里。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煤场燃料管理及二次倒运项目,包括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厂内外煤场平整清理、防尘抑尘、石子煤清理及煤场清扫工作,以及厂外备用煤场至厂内煤场之间的燃煤二次运输及装卸。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承接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1.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6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7 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