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20/17-QT-1505 |
2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优化改造 |
800 |
四、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项目
(二)工程建设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00MW空冷燃煤机组
(三)交通运输情况:
厂址位于宁夏灵武市北6公里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年应具有至少5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AGC性能优化经验和工程业绩.
- 项目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力工程“调试工程师”资格证。
4.通用资质要求
(1)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信誉要求
①开标日前3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
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价格及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如发现投标单位业绩造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直接列入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建议列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一)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9日17时止
(二)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