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容灾(数据)中心数据1室内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勘测工程。
1.2招标范围:
共布置钻孔50个(建筑物为:能源中心1、能源中心2、数据中心3、地下储油罐),钻探总进尺750米;
1.2.1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勘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勘测工程指定区域工程地质勘测等。
1.2.2基准点设置及现场交桩服务,提供纸版及电子版测绘成果,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根据甲方复测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确认及修正,且应满足当地勘察报告备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5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日9:00起至2018年4月24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