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建改造换热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供热方式为趸售,热网由威海二热电集团管理,现供热首站供热能力为440万平方米,2016-2017年采暖季对外供热面积为300万平米。2017年2月份,威海二热电集团回复威海电厂2017-2018采暖季预估负荷的函,函中要求:2017-2018采暖季,威海电厂对外供热面积为610万平方米(应急状态690万平方米),极端天气瞬时热功率1200GJ/h,极端天气最大供水瞬时流量7500t/h,极端天气供水温度90℃。现有供热首站供热能力不能满足上述需求,需对现有供热首站进行扩建改造,在现有首站主厂房向东扩建,首站扩建工程总供热能力增加310MW,首站扩建厂房一次建成,首站设备分两期建设。
规模:300MW以上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建改造换热器采购:招标范围为主汽换热去1台、水水换热器1台、乏汽换热器1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建改造换热器采购的投标人: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至今应具有不少于4份供热首站热网加热器供货业绩,且每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合同扫描(复印)件证明及有效的业绩核查联系方式,否则按不合格业绩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日8:30起至2018年4月8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