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始于灵武电厂,管道穿越黄河后,经过永宁、望远至银川市六盘山路,沿途分流给永宁县、望远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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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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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远镇溴化锂吸收式热泵及换热器(成套模块) |
永宁县、望远镇20台溴化锂吸收式热泵及换热器(含全部仪表、控制设备) |
380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永宁县、望远镇溴化锂吸收式热泵及换热器(成套模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方提供开标日前3年单台容量2MW及以上溴化锂吸收式热泵的供货合同业绩,累计供货台数不少于30台,其中不少于10台经过一个采暖期可靠运行的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及投运复印件证明(包括规格、数量、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供货时间及用户名称)。
4.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03 08:00到
2018-04-13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04-24 15: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04-24 15:0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