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通讯指挥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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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次号 |
包内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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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通讯指挥车 |
凌特、丰田考斯特、大众T6或同等规格国五底盘,配通信指挥设备 |
台 |
1 |
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 |
煤制油化工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注: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3)投标人若是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或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投标人的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且可在使用地上牌,投标人须在投标中承诺交车时提供所投产品(整车)的CCC证书、车辆公告及检验报告;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近五年内(2013-2017年)至少1台(套)本次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成功运行的业绩证明(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等关键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4-27 09:0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